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德化县申报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 评审方案(陶瓷类)

发布时间:Jun 30, 2020 | 作者:德化县文化馆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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德化县申报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

评审方案(陶瓷类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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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》、《福建省非物文化遗产条例》和《泉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》《泉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》有关规定,我县拟开展泉州市第八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(以下简称“非遗传承人”)申报工作。根据我县实际情况,要求申报者从事该项非遗传承实践25年以上,积极开展传习活动并有清晰的传承谱系,有固定的传承场所,较好的技艺水平、理论水平等。特制定本方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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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申报要求

(一)申报条件

申报第八批市级非遗传承人,须符合以下条件:

1.所传承项目应在泉州市市级非遗名录内,原则上并为当地县级非遗传承人;

2.从事该项非遗传承实践25年以上,具有明晰的传承谱系,完整、熟练掌握其传承市级非遗项目的传统知识、核心技艺或特殊技能;

3.在该领域或区域内具有代表性、影响力,能够在该项目的传承中发挥重要作用;

4.积极开展传承活动,培养后继人才,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和职业道德;

5.爱国敬业、遵纪守法、德艺双馨、身体健康。

(二)推荐重点

1.市政府公布的市级非遗项目中尚无市级传承人的非遗项目;

2.市级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已去世或丧失传承能力的,可以重新推荐市级非遗传承人;

3.对于濒危的非遗项目,可以优先推荐市级非遗传承人。

(三)以下情况暂不推荐

1.群体性较强(如民俗类),目前难以确定其代表性的传承人;

2.丧失传承能力、无法履行传承义务的传承人;

3.目前在相关项目领域内存在争议的传承人;

4.从事非遗资料收集、整理和研究,没有直接从事传承活动的公务人员和研究人员。

(四)推荐数量

根据非遗项目数量和传承人实际情况,我县拟推荐市级非遗传承人8人,同一项目推荐不超过2人,其中,德化瓷烧制技艺项目非遗传承人的评选,采取现场技能考评和基础材料评审相结合的办法择优推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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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组织机构

成立德化县申报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考评工作组委会(以下简称“组委会”)如下:

主  任:张秋英  德化县人民政府副县长

副主任:徐永生  颜杰毅

成  员:陈明良 许瑞峰 周增先 许金泽 陈月鹏

吕莉莉 

组委会职责:负责现场创作考评工作的组织领导,协调解决现场创作考评中出现的重大问题。组委会下设资料评审组、现场考评组、后勤保障组、专家评审组、监督组,职责及人员组成如下:

1.资料组:负责申报材料的审核、公示、上报等工作。

主  任:徐永生

副主任:颜杰毅

成  员:周增先 陈月鹏 吕莉莉 林兢 郭素梅 陈丽芳

现场创作得分占评审总分的60%,传承谱系、带徒、理论水平、荣誉、奖项、从艺时间等申报材料占评审总分的30%,专家评审组综合评议占评审总分10%的比例进行统计得分,按得分高低进行排序,提出市级非遗传承人推荐申报人选。

2.现场组:负责泥料的准备(应备好瓷塑泥土的颜色);负责参评人员报到、分发考评证件及有关资料、随机抽取考位号、引导熟悉考位;根据抽取参评号按类别定位,并贴上编号等。负责验证自带材料和工具、核实参评人员的身份、维持考评现场秩序、解决现场考评的有关问题;负责现场录像照相保存备案;协助评委开展评审工作、做好统分计分汇总工作等。准备:电脑、打印机、数码照相机。

组  长:徐永生

副组长:颜杰毅

成  员:陈月鹏 吕莉莉 郑文高 苏巧丽 张文辉 林兢 郭素梅 陈丽芳

3.后勤组:制作相关工作证等;现场桌椅布置,制作参评号(可粘贴);考评现场布置、现场氛围横幅、现场安全保卫。

组  长:陈  敏

成  员:梁志宏 吕莉莉 郑文高 苏巧丽

4.评委组

组  长:陈明良

成  员:陈行一 林建胜 刘铭志 连德理

5.监督组:负责资料统计评审监督,确保统计程序公平、公开、公正。

组  长:郭禾艳  许瑞峰

成  员:周增先  许金泽  郑炯鑫

6.评审组

组  长:张秋英

成  员:徐永生  颜杰毅  陈明良  许瑞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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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考评细则

1.现场技能考评:现场创作(60%)

评委对现场创作的作品的表现力、技艺水平等进行综合评分,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取平均分为最后最分。

2.专家评审:专家评审组综合评议(10%)

3.资料评审:传承谱系、授徒、职称、荣誉等资料(30%)

(1)传承谱系、授徒、场所情况(满分25分)

①带徒10人以上,徒弟能够达到独立创作,达到中级水平以上职称的:25分;

②带徒5人以上,徒弟能够达到独立创作,达到中级水平以上职称的:20分;

③带徒3人以上,徒弟能够达到独立创作,达到初级以上职称的:15分;

④带徒1人以上,徒弟能够达到独立创作,达到初级以上职称的:10分。

(2)专业技术职称:(满分20分)

①高级:20分;

②中级:15分;

③初级:10分。

(3)荣誉称号计分标准:(满分20分)

①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;国家部委、省委、省政府授予的综合性荣誉称号:20分;

②省政府有关部门授予的与工艺美术行业相关的荣誉称号:15分;

③设区市政府授予的综合性荣誉称号:10分。

备注:取最高荣誉称号计分,不累计加分。

(4)从艺时间:(满分25分)

①从艺年限35年以上(含35年),得25分;

②从艺年限30年以上(含30年),得20分;

③从艺年限25年以上(含25年),得15分;

(5)其他:(满分10分)

①3年内到县级以上公共场所开展个人作品展的,每场次得1分,累计不超2分;

②参与县文旅局开展非遗现场展演的,每场次得1分,累计不超3分;

③被国家级、省、市、县认定为高级人才的,可依次得3、2、1、0.5分;

④被高院校聘请为客座教授或讲师的,得2分。

备注:第五项可累计加分

四、考评时间与地点

1.资料评审时间:2020年7月17日15:00--18:00

地点:县文旅局三楼会议室

2.现场创作时间:2020年7月18日上午:8:30—12:00,下午:13:00—16:30

地点:德化陶瓷艺术驻地中心,地址位于泉州市德化县龙鹏集团文创园2号楼或浔中镇诗泰街6号四楼,参评人员可自行驾车前往,也可搭乘2、5、10路公交车直达,报到时应随身携带身份证。中午12:10—12:45在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龙鹏集团文创园2号楼4楼统一用工作餐。

2.评委评审时间:评委于2020年7月18日下午17:00进行现场评审。

五、设备和工具材料

1.雕塑泥土由组委会统一提供;

2.雕塑台由组委会统一安排;

3.雕塑工具由参评人员自带;

4.手拉坯拉坯机由组委会提供,泥土可自带;

5.彩绘、捏花、雕刻所需的素坯及手工编织所需材料由参评人员自带;

6.自带物品必须经工作人员审核验证。

六、考评规则

1.考评方式:参评人员在1天时间内现场创作1件泥塑作品(拉坯、彩绘、雕刻、手编等)作品。

2.题材要求:弘扬闽南传统文化,彰显民俗风情,贴近时代,内容健康积极向上;表现技法不限;作品高度原则上不超过80㎝。

3.评分标准:包括材料运用、工艺熟练程度、工艺技巧、技法表现等。

4.评委组成:评委人数从传承人、专家学者、有关单位随机抽取    名。

5.考评办法:具体考评办法和评分细则参考附件。

6.考评结果:评委按照考评办法和评分细则,对参评人员现场创作的作品逐一进行考评计分。评委评审得分的平均分值即为参评人员现场创作作品的最终得分,现场创作考评得分占评审总分的60%,传承谱系、带徒、理论水平、荣誉、奖项、从艺时间占总分的30%,专家评审组综合评议占评审总分10%进行统计得分,按得分高低进行排序,提出市级非遗传承人推荐申报人选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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七、注意事项

1.参评人员应携带身份证、考评证件在考评时间提前30分钟到达考评现场,由工作人员核对参评人员身份后,按照所抽取考位号到指定区域做前期准备工作,对材料和设备进行必要的检查,摆放好所带的工具物品,如有异常,及时向工作人员报告。考评开始后,迟到30分钟者取消参评资格;中途退出或无参加现场考评的,其参评成绩记为零分。

2.参评人员不得携带手机或其他摄像设备进入考评现场。如发现参评人员用手机或其他摄像设备拍摄现场创作作品,视为作弊。

3.考评证件要妥善保管,不准转让。如有遗失,应及时报告组委会工作人员。

4.考评期间,除参评人员、考评组人员、经许可的媒体记者外,其他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考评现场。

5.参评人员要服从组委会的统一安排,遵守现场考评的各项规定,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,独立完成作品创作,不得有舞弊行为,不随意走动、不交头接耳、不随地吐痰,考评现场禁止吸烟和大声喧哗。

6.参评人员若提前完成创作并结束考试,应报告工作人员,由工作人员对其连同作品一起拍照备案后方可离场;

7.考评时间结束,不论完工与否,参评人员都应停止创作,由工作人员逐个拍照备案后,有序退出考评现场,不得在考场逗留。

8.参评人员应诚信参评,现场创作过程中若发现有作弊行为者,将取消参评资格和成绩。

9.评委评审结束后,现场创作的作品由组委会暂时统一封存,由组委会另行通知领回时间,凭考评证件领取。